日常管理
1、统计工会委员、积极分子、基层工会领导班子名单及贫困教职工档案,及时更新名单信息,动态掌握准确数据,建立健全会员会籍的管理工作;
2、负责会员福利生日卡的发放、记录工作;
3、参与工会增补委员、常委及评议工作,指导基层工会的换届选举工作,审批新的工会委员会、会员、积极分子,审批新单位组建工会。
4、参与召开会员代表大会、职工代表大会下发通知、会场选取、座位布置划分、选举材料准备等其他筹备工作;
5、对会员进行工会知识、会员基本权利与义务的培训工作,并按照上级工会要求,选送工会干部外出培训或进修;
6、完成工会主席分派各项管理工作
三、民主管理
1、负责民主管理委员会的组建、日常会议、委员选取、材料上报、考核等工作;
2、组织民主管理委员开展如下工作:
(1)参与学校制定的有关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
(2)参与学校重大改革、建设的规划、方案及有关的规章制度、学校年度工作计划,参与并监督学院各项招投标管理活动,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监督执行;
(3)参与听取和讨论有关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关于民主管理的工作报告。
(4)参与定期深入基层单位,了解教代会有关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各项决议的贯彻落实及民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,定期向工会委员会汇报,并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议。
(5)参与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,可进行表扬、批评、评议、推荐,必要时可建议学院行政部门予以嘉奖或处分;
(6)参与学校处级以上干部的述职、考核、测评和民主评议干部工作。
(7)受理教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,适时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,整理汇总后交有关部门处理,并监督处理情况。
宣传委员职责
一、调查分析教职工思想动态,提出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建议和意见,并负责具体落实。
二、结合全院教职工的思想实际,积极主动、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。
三、围绕学院民主管理、改革发展和劳动竞赛,开展经常性的宣传鼓动工作。
四、深入实际,深入群众,对会员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五、定期培训工会宣传、文化、体育积极分子,建立积极分子骨干队伍。
六、加强对各分会和工会小组宣传工作的指导,定期检查总结工作。
七、深入职工群众、了解他们的意见和要求,及时提出改善意见;
八、协助和监督行政有关部门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。
女工委员职责
一、做好女职工思想政治工作,经常对女职工进行自尊、自立、自信、自强的教育。
二、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和女职工的特点,切实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。
三、教育女职工提高主人翁责任感,搞好本职工作,积极参加学院民主管理。
四、教育女职工积极响应计划生育的号召,抓好计划生育、晚婚晚育及妇幼保健宣传工作。正确处理好恋爱、婚姻、家庭问题。
五、关心女劳模女先进工作者,总结、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。
六、关心和培养女职工中有威信、有能力的积极分子,并向有关部门推荐。
文体委员职责
一、充分利用各种文化设施,开展各种业余文娱活动。
二、从体力和智力两方面发展自己的个性和创造才能,增进知识、技能、智慧和健康,更好地为教工服务,为学院发展服务。
三、活动内容必须从群众出发,要丰富多彩,具有不同特点,不同层次,以满足教职工需要。
四、既要开展球类、田径等正规体育活动,又要注意开展适合职工特点的其他体育活动。
五、既要组织小型多样的体育比赛活动,又要引导职工坚持经常的普及性体育锻炼,同时要和娱乐活动结合起来,以增强职工兴趣和参加体育活动的积极性。
六、活动的内容必须从群众需要出发,要求丰富多样,具有不同特点,不同层次,以满足教职工需要。
档案员职责
一、积极参加档案业务学习,热爱本职工作,端正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,加强档案工作的宣传,充分发挥档案业务检查、指导、监督的职能,为学校服务;
二、刻苦钻研档案业务,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,了解社会客观需要,研究档案利用规律,编制科学、实用的检索工具和档案参考资料,充分发挥档案在学院工会办公中的作用;
三、定期向领导汇报档案工作情况;
四、提高警惕,严守档案机密,坚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遵章守纪,坚持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,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,遵守保密制度;
五、负责保管档案及有关资料;负责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鉴定、保管、统计工作,完成编辑档案参考资料和编制检索工具的工作,进行档案计算机著录和检索工作,做到收集齐全、排列有序、管理科学、使用方便;
六、按学院工会档案归档范围及立卷类目,做好平时立卷,并在期限内完成向学员档案室移交工作;
七、负责档案提供、利用工作。严格按程序、制度,提供档案查阅,不得私自对外阅档及复印档案,熟悉和掌握各种检索工具,做到查找迅速准确,负责开展档案的开发和利用工作,服务态度好;
八、定期维护、清查,做好防鼠、防虫、防潮、防水、防盗等措施;
九、负责档案的修复、复制工作;
十、对应销毁的档案及时清理、造册,按保密制度进行销毁,做好善后工作;
十一、离任时,其档案要妥善整理,并经领导批准,与接收人员办好交接手续;
十二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