齐齐哈尔工程学院星级基层工会评比制度
为规范学院各基层工会工作,加强管理,提升工作质量,树立典型,表彰先进,特制订本制度。
一、评比范围及评比原则
评比范围为学院各基层工会。评比过程本着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基本原则。
二、评比方式
基层工会按一自然年(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)开展的工作,对照评比标准(详见附件)进行自查,并针对自查分数做出书面说明,自查结果在全院范围进行公示,接受全体会员监督,根据公示意见,学院工会给出最终评比分数。
三、星级基层工会产生
原则上每年评选出一个星级基层工会,星级基层工会评比最终得分必须在8.5分(含8.5分)以上(总分10分),且总分排名第一。如本年度无基层工会得分在8.5分以上,则本年度无星级基层工会。
四、评比时间
每年工会总结大会前15日完成星级工会评比。
五、本制度解释权归学院工会委员会